1.如何控制剩余污泥的排放量?
污泥控制:如果曝氣池進水量和有機物濃度波動較小,可以只用曝氣池混合液污泥量來計算剩余污泥的排放量:
剩余行泥的排放量=曝氣池混合液行泥量/(泥齡×回流污泥濃度) 二沉池出水污泥量。
當進水量有波動時,要將二沉池的泥量也算在內。
污泥濃度控制: 曝氣池內混合液污泥濃度一般都有個最佳值,如果高于此值,必須及時排泥。
剩余污泥排放量=曝氣池內混合液濃度與理想濃度之差× 曝氣池容積/回流污泥濃度。
污泥負荷控制: 按照曝氣池內污泥量不變的原則,根據污泥負荷計算污泥的產量,并將新產生的污泥全部從系統中排放出去。
剩余污泥排放量 = (曝氣池內混合液污泥量一進水BODS 量/ 污泥負荷) / 回流污泥濃度。
污泥沉降比控制:當測得行泥沉降比SV 增大后,可能是污泥濃度增加所致,也可能是污泥的沉降性能變差所致,不管哪種情況都應該及時排除剩余污泥,保證SV 的相對穩定。
實踐證明,對以脫氮除磷為重點的城市污水來說,用污泥齡(SRT) 控制剩余污泥排放量(Q)是一種較理想的方法。
2、回流污泥量的調整方法有哪些?
按照二沉池的泥位調節回流比。這種方式可避免出現因二沉池泥位過高而造成的污泥流失現象,出水水質較穩定,缺點是回流污泥濃度不穩定。
首先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一個合適的泥位(水面到泥面距離),即選一個合適的泥層厚度(泥面到池底的距離),一般應控制在0.3——0.9m。且不超過泥位的1/3。然后調節回流污泥量,使泥位穩定在所選定的合理值,一般情況下,增大回流量Qr,可降低泥位,減少泥層厚度;反之,降低回流量Qr,可增大泥層厚度。應注意調節幅度每次不要太大,使回流比變化不超過5%,回流量變化不超過10%,具體每次調多少,多長時間后再調下一次,則應根據情況決定。
按照沉降比調節回流量或回流比。